郝連超一時之間也抓不到秋梅什么漏洞,因為縣公安局在治安處罰尺度的判定上,確實存在一定的彈性空間。
就拿嫖娼來說,按照規(guī)定,應(yīng)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然而規(guī)定還說了,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
對吸毒的處罰,也有‘情節(jié)較輕’的規(guī)定,與嫖娼大差不差。
所以這個‘情節(jié)較輕’,就成為了可以操作的切入點。
秋梅作為公安機關(guān)負責(zé)人,認為楊啟文的嫖娼和吸毒行為都屬于情節(jié)較輕的情況,那么在理論上,確實可以履行‘有錯必糾’的原則,撤銷原處罰決定,釋放楊啟文,改為罰款一千元了事。
至于對太陽娛樂城和星光夜總會的處理,也是一樣的道理。
紀委和檢察院當(dāng)然可以介入調(diào)查,但有楊麗蕓的庇護,結(jié)果大概率是一個斷不清的官司,一本拉扯不完的爛賬。
而這也是秋梅有恃無恐的原因。
“問完話就讓她走吧?!碧m秀宜毫不在意在向郝連超吩咐道。
楊麗蕓仗著縣委書記的身份搞特權(quán),在一些非重大問題上獨斷專行,對他們的反對置之不理。
強行安排秋梅主持縣公安局工作,從表面看,楊麗蕓好像占了上風(fēng),但實際上,這并不能影響他們對縣公安局的掌控。至少,影響不了他們實施‘打黑除惡’行動的指揮權(quán)。
嗯,按梁惟石昨晚說的話,應(yīng)該很快就有好戲看了!
……
“于市長,事情已經(jīng)辦妥了!”
“麻煩您和曾秘說一聲,這次確實是我們這邊的工作沒有做到位,哎,之前我也是考慮的比較多,總想著盡可能地維護班子的團結(jié)……嗯嗯,以后有什么事情,只要我力所能及,您盡管開口!”
辦公室里,楊麗蕓熱情地和副市長于賢成通著電話。
對方雖然不是常委,但卻是市長曹滿江的嫡系人馬,否則曾華俊也不會委托對方出面。
“麻煩麗蕓同志了,我會和華俊說的……”
于副市長感覺很滿意,因為楊麗蕓的辦事效率挺高,也因為楊麗蕓用事實證明了對他們的尊重。
而這樣看來,從中作梗,應(yīng)該是梁惟石才對!
打完電話,楊麗蕓臉上的笑意漸漸變淡,心里盤算著下一步計劃。
她不可能被這種小小的‘勝利’沖昏頭腦,她很清楚,想要徹底掌控縣公安局,還有兩場硬仗要打。
一是必須實現(xiàn)由賀良志兼任公安局長的目標。
二是必須借著這次舉報契機,將伍勁松的常務(wù)副局長職務(wù)拿掉,改由完全服從她指揮的秋梅接任。
而這兩項,是必須要上會研究討論才能通過的。
楊麗蕓可以想象得到,到時一定會遭到梁惟石一方的強烈反擊。
不過,總體衡量,優(yōu)勢在我!
至少在秋梅主持縣公安局工作期間,她可以做到對縣公安局的全盤控制。而這個時間拖得越長,對她越有利。相反,梁惟石那邊就會越來越束手束腳、越來越著急。
想到這里,她又給政法委書記賀良志打了個電話,叮囑對方和紀委、檢察院協(xié)調(diào)一致,保證對伍勁松的調(diào)查全面、詳盡、細致!
言外之意就是盡可能地坐實伍勁松的違法違紀行為,如果不能,那也要將調(diào)查時間拖得越久越好。
賀良志心領(lǐng)神會,定伍勁松的罪不容易,拖時間還不容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