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毒,這是刑法上的重罪!
自從馮成棟調(diào)任市中分局副局長后,由于離蘇東晨遠了,兩人見面的次數(shù)也變少了。所以有些事情,他并不了解。
蘇東晨將與香江大酒店,和京都大酒店的利益之爭,簡要地向馮成棟做了介紹。又把閆新強說的事情,詳細地跟他說了一遍。
馮成棟眨巴著大眼睛,說道:“這件事情,不管是真是假,都必須當作真的來防范。最好能當場抓獲,交給法院重判,這樣才能杜絕……”
蘇東晨細思極恐,自己開酒店做生意,要是有人動了投毒的念頭,那他可真是防不勝防??!
而且,如果這件事被傳出去,他的酒店、包子店、漢堡店,恐怕都不要干了!
機不可失,他必須抓住這個機會,來個當場捉獲,讓這些人,從今往后,再也不敢有這種惡毒的念頭!
馮成棟跟他說了一些需要注意的事情,由于這是最高機密,所以這件事就不再討論了。
蘇東晨掏出幾張餐券,遞給馮成棟:“馮大哥,讓嫂子和孩子,過去嘗嘗咱們的菜吧!”
馮成棟接過來一看,發(fā)現(xiàn)這些餐券都是手寫的,有五十的、二十的、十塊的,加起來整整三百元。
“兄弟,這可不行,這是你自己的錢。”馮成棟連忙拒絕。
這可是一個人四個月的工資,誰掙錢都不容易,他怎么能隨便收下呢?
“賣得貴,其實不值幾個錢,讓嫂子和孩子嘗嘗。”蘇東晨說著,又把餐券塞到了馮成棟的衣兜里。
說實話,別看馮成棟是分局的副局長,可要是讓他自掏腰包,他也吃不起!誰能把一個月的工資,一頓就給吃了,那日子還過不過啦?
馮成棟是從農(nóng)村出來的,家里還有父母需要照顧,日子過得也不寬裕。
蘇東晨,一直很想幫幫這位一直幫助他的大哥,可是一直沒有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