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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張婚契上寫的原本是宋嬌蘭的名字。
張地主是城西有名的惡棍,偏偏張夫人娘家在京城有點關(guān)系,張地主在這天高皇帝遠的縣里橫行霸道,旁人拿他沒辦法。
前不久兒子病死了,他張羅著要給兒子找個鬼妻。
爹娘平日里費盡心思給宋嬌蘭打造好名聲,想讓她嫁給祝公子那樣的“好兒郎”。
沒想到祝家還未松口,張家的媒婆先找上門了。
張家有錢有勢,便是祝公子也不敢得罪,他們便想到了我——讓我替嫁。
他們原本的主意是想將我關(guān)進地窖,活活餓死。
只是張家突然橫插一腳,讓他們不得不改變主意。
他們在張家人面前把我說的天花亂墜,好不容易讓張家松口。
沒想到我又鬧上公堂要斷親。
“當朝律法明令禁止結(jié)陰親,違者輕則杖責四十,重則論罪下獄!”
縣令將婚契重重拍在案上,紙張震顫的聲響在公堂里格外刺耳。
“宋氏夫婦,你們不僅虐待親女、偽造證詞,還敢觸犯律法,妄圖用親女性命換張家彩禮,簡直喪盡天良!”
我爹渾身一軟,被衙役架著才沒癱倒。
眼看著證據(jù)確鑿,我爹嘴里仍在狡辯:“大人饒命!我們也是被張家逼的!”
“逼你們?”我看著他虛偽的嘴臉,終于忍不住揭穿真相。
“爹,你忘了婚契上原本寫的是誰的名字嗎?是宋嬌蘭!”
那日我被他們從地窖帶出來,昏迷時因為肚子疼疼醒了,便聽到爹娘和宋嬌蘭祝公子四個人商量把我賣給張家。
我原先想把婚契偷來燒毀,可爹發(fā)現(xiàn)我有這樣的意圖后日日把婚契帶在身上。
今日我也是賭,賭他依然吧婚契帶著。
這邊是最好的罪證。
“你們一開始怕得罪張家,又舍不得讓姐姐去送死,才把主意打到我身上!若不是張家的事,你們恐怕就要把我餓死在地窖里了!”
這話像一道驚雷,炸得公堂內(nèi)外一片嘩然。
姐姐眼見情況不對,立刻想把自己抽出來。
“不是的!我不知情!爹,娘,你們怎么能這么對妹妹!”
她想裝無辜,可眼神里的慌亂卻藏不住。
那日我偷聽到他們商議時,她明明就站在一旁,還勸爹娘“先穩(wěn)住妹妹,等張家彩禮到了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