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好機票后,我開始收拾行李。
收拾到一半時,一樣東西令我頓足許久。
是提離婚那天,林溪從車里拿出的紅絲絨盒子——
一枚女士婚戒。
林溪不喜歡佩戴首飾。
我纏著她打情侶對戒時,她拒絕了:“我不喜歡束縛的感覺?!?/p>
但求婚時,她卻選擇了婚戒。
日照金山下,我們交換戒指、親吻,好像擁有了全世界。
過后,我問她:“你不是不喜歡戴戒指嗎?”
她親了下我的戒指,目光滿是愛意和虔誠。
“戒痕是愛情的見證,我一輩子都不會摘下這枚戒指。”
那時的她,眼里都是我。
可不知從何時開始,林溪不再戴婚戒了。
不重要了。
反正我的那枚也早就不知所蹤。
那晚后,林溪沒回來,女兒也沒回來。
拿到冰島簽證當天,我收到了一個包裹。
寄件人寫的是女兒的名字。
我猶豫一瞬,還是打開了,映入眼簾的是我一直想要的手表——
勞力士綠水鬼。
與此同時,還有一張卡片,是沈靖遠的字跡。
【聽說你因為這個手表要和溪溪姐離婚,我把手表還給你,不要再鬧脾氣了。】
【對了,溪溪姐這幾天只是和我在一起照顧新新,你哄哄她吧?!?/p>
我面無表情扔了卡片。
死心到最后,我竟連難受的情緒都沒了。
我把能處理的都處理了。
和林溪的結婚照,和她的情侶羽絨服,和她的情侶水杯,統(tǒng)統(tǒng)扔得一干二凈。
保潔拉走那大箱東西后沒多久,門口傳來了動靜。
是林溪和沈靖遠,一左一右牽著我女兒進了門。
女兒見到我,直接掙開倆人的手,跳上沙發(fā),對我頤指氣使。
“給我拿冰淇淋,還有小熊巧克力夾心餅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