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對我進行著瘋狂的人身攻擊,丑態(tài)畢露。
法警立刻上前將他按住。
法官敲響了法槌。
“肅靜!”
我自始至終沒有看他一眼。
法官當庭宣判。
李彥呈職務侵占罪、合同詐騙罪、偽造公司印章罪等多項罪名成立,數(shù)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
林夢瑤作為共犯,因參與犯罪,未能幸免,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正義,也許會遲到。
但今天,它沒有缺席。
10
宣判后,我做的第一件事,是回家。
我將家里所有關(guān)于李彥呈的痕跡,全部清除。
他的衣服,他的照片,他用過的所有東西。
最后,我把貝貝那個藏著棕色長發(fā)和假睫毛的狗窩,連同里面的墊子和玩具,一起扔進了垃圾桶。
我給它換了全新的,更大、更柔軟的窩。
貝貝在新窩里打了個滾,蹭了蹭我的手,喉嚨里發(fā)出滿足的咕嚕聲。
看著它清澈的眼睛,那份簡單而純粹的信賴,是我在這段婚姻里從未得到過的。
第二天,我召開新聞發(fā)布會。
我向媒體宣布,“沐光基金”將進行重組。
同時,我以個人名義,向基金會再注入一筆新的資金,使其規(guī)模擴大一倍。
在記者提問環(huán)節(jié),一個年輕記者把話筒遞到我面前。
“周女士,經(jīng)歷了這樣的背叛,您對未來的合作和信任還有信心嗎?”
問題很尖銳。
我坦然地看著鏡頭。
“我的信心,不取決于別人是否可靠,而取決于我是否有能力剔除腐肉,篩選伙伴?!?/p>
“沐光基金,未來只會更強大,更純粹?!?/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