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對、不對,這不是撞張恒的痕跡!”
很快,我就反應過來,伸手就指著那張照片的邊緣,一塊拍攝雖沒聚焦卻仍舊露出一半的石頭。
“這個凹陷是我避讓張恒的電瓶車之后,不小心撞了路邊石頭!”
警方聞言當場沖著正在出外勤的同事打了電話。
經證實,在張恒出事的另一側路邊,確實有一塊石頭上有撞擊痕跡。
可是只有這個依舊不能作為我沒有撞擊的證據(jù)。
“國道邊上有個村子,昨天晚上聲音還挺大的,肯定有目擊證人!”
我深吸一口氣,事到如今只能寄希望于巧合。
警方彼此對視一眼之后,便準備帶著我去走訪。
“你就是想拖延時間,到時候證據(jù)毀得差不多了再脫罪!”
趙曦看著我的眼神滿是恨意,警方無可奈何,又只能勸了她半天。
好說歹說,一行人終究還是來了離事故地點不遠的那處村子。
警方也確實找到了一個神情莫名緊張的男人。
在詢問之下,男人直接點頭。
“您問昨天晚上那起車禍啊?嗐!我確實看見了,當時我正好半夜起來放水,好巧不巧趕上了?!?/p>
聽見他這么說,我本能松了一口氣。
可下一刻,男人卻滿臉后怕。
“當時現(xiàn)場撞得可慘了,那個騎電瓶車的男人直接就被撞飛了!后來那個貨車還從他身上壓過去了!”
說到這,他還仔細回憶了半晌。
“那車撞完之后就跑了!司機下都沒下來,我記得車牌號好像是3649?”
“……你說什么?!”
我驚愕看著他,當場就要沖過去暴怒出聲。
“你胡說!什么撞飛壓過去,根本就沒發(fā)生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