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觀景臺拍了張照片發(fā)朋友圈,假裝只是路過……”
那張朋友圈照片的
ExIF
信息顯示,拍攝時間為
5
月
9
日
22:15,與涵洞監(jiān)控恢復后記錄的
“22:10
有黑色卡宴駛離”
完全吻合,行車記錄儀的軌跡也印證了他
“繞路制造不在場證明”
的供述。
當押解人員準備帶他離開時,宋強突然掙脫警員,撲向涵洞內的積水,被拽回時渾身已濕透,囚服緊貼在身上,像具被水浸透的尸體?!拔覍Σ黄鹚?/p>
他的嘶吼在涵洞內回蕩,與現場勘查記錄的
“無明顯搏斗痕跡”
形成諷刺的呼應
——
這場因嫉妒而起的謀殺,從下藥到拋尸都帶著精心策劃的冷靜,卻在真相敗露時,顯露出施暴者骨子里的懦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