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些錯鍔的望著他。
“親愛的小耗子,難道你不知道,其實你把你的鞋扔到了另一堆垃圾堆旁嗎?”他起身時,伏在我的耳邊低喃。
我怔住了。
他卻舉起右手,沖我行了一個痞氣十足的軍禮,最后瀟灑的轉過身,高瘦的身影伴著此起彼落的口哨聲離我越來越遠。
我依然呆愣在原地,一動不動的盯著他的背影。
他居然也莫名的轉過頭來,對我說:“小耗子,你應該不知道你的爸爸是被一個混混害到破產的吧?!?/p>
我沒有回答,我只是在內心里思量著他到底是個什么樣的人,他到底都知道些什么?
我們本不該有交集,或許我不該聽他的,或許讓我陷入莫名的痛苦才是一個混混樂于見到的。
我不再追隨他的背影,彎下腰拿起放在腳邊的波斯登球鞋,我想我至少不用為明天的體育課而擔憂了。
那所讓我窒息且不適應的二中的體育課,其實是我竭盡全力想要逃脫的,但是我所受過那些封閉且嚴厲的教育卻不允許我逃任何一堂課。
我的媽媽更不允許。
她認為即使是住在最不起眼的小院落里,也必須讓自己的靈魂保持高高在上的姿態(tài),必須像一個上流社會的人那樣的生活著。
而一個上流社會的學生是不會逃課的。
所以拋掉這雙球鞋讓自己逃課的念頭在很早的時候就被扼殺在我的腦海里。
但是,宇輕不一樣。
他完全是個與良好教育沾不上一點邊的男生。
他是個危險的男生。
我覺得他像一朵花,那種花叫蔓陀羅,是傳說中的世界上最邪惡的花,可是它卻有著最美的外皮。
而除卻他臉上的那道刀疤,我敢肯定,宇輕的那張臉一定比丁俊嶼還要俊美。
丁俊嶼是我的青梅竹馬,我們自小一起長大,在屬于彼此的游樂場里像孩童那樣的嬉戲,他多金、帥氣,并且遲早會成長為一名精明的商人。
我和丁俊嶼曾經是公認的一對,所有人都看好我們的感情,但其實我不懂什么是愛情,我只是知道,習慣了他的存在,就像我曾經擁有過的小鞋柜,丁俊嶼也是我心愛的所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