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是成年女子的通稱。不單純指已婚婦女,年滿歲的女青年也可稱婦女,歲以下稱少女,歲以下稱幼女,歲以下稱兒童。和《康熙字典》中均對婦女的定義為已婚婦女,這就有個歧義。
那么,未滿十八歲的“賣淫女”該怎么稱呼呢?于是有了下面幾種說法。
、劉紹武局長說的話似乎很人性化,說明它們知道人是需要被尊重的。但是覺得“失足婦女”這個稱呼不妥,部分婦女可能是因為失足而賣淫,卻有很多是因為別的原因而賣淫的。
、比如有些場所,就有不少婦女是被暴力強(qiáng)迫賣淫的,并沒有什么“失足”行為,這類被迫賣淫的婦女應(yīng)該被稱為“被暴力強(qiáng)迫賣淫女”、還有更多的婦女,是被生活所迫而賣淫,也沒有什么“失足”行為,這類婦女稱為“失足婦女”也不妥,叫做“謀生婦女”、“下層婦女”、“貧困婦女”都更加貼切。
、關(guān)鍵是如何才能杜絕賣淫現(xiàn)象。改善就業(yè),建立正確價值觀,不但要杜絕賣淫,更要杜絕包二奶。
、“賣淫女”之所以成為習(xí)慣性的稱謂,不過是因為道德貶抑、道德訓(xùn)誡的心理蓋過了單純的法律訴求。長期以來,在涉黃案件中,執(zhí)法抑或媒體的報道,除了宣示法律的嚴(yán)肅性之外,還習(xí)慣性地賦予了自己道德審判的任務(wù)正是因為法律、道德如此不加區(qū)別地對待,讓這類帶有侵權(quán)色彩的行為、用語屢次出現(xiàn),甚至被人們潛意識里認(rèn)為是“正常”的。
、尊重賣淫女不在于改叫法?!百u淫女”改稱“失足婦女”那么“嫖娼男子”、“強(qiáng)奸男子”是否也改為“失足男子”要弄清一個人或一個群體在做什么或者已經(jīng)做了什么,那就少不了一種界定。我國的法律法規(guī)中,本來就存在賣淫的表述,那么一個女子或者一群女子從事賣淫,稱呼其為賣淫女并不為過,沒包含什么侮辱性。
事實上,“賣淫女”這個稱呼即使改為其他,只要賣淫的事實并無改變,那么新的稱呼必然還會指向這一行為特征。最為重要的是,社會特別是公安等機(jī)構(gòu)是否尊重賣淫女,不在于是否給賣淫女改稱呼,而在于這種尊重是停留在口頭上還是自內(nèi)心、付諸行動。可以說,如果執(zhí)法思維不變、行動方式不變,“賣淫女”的稱呼怎么改變都體現(xiàn)不出尊重。
&t;&t;&t;&t;&t;&t;&t;&t;&t;&t;&t;&t;李偉杰付了錢,三百,結(jié)果淑琳又返還他oo,說是從來沒有男人讓她這么舒服過,特意少收他oo。
他哭笑不得,感覺這錢自己拿也不是,把他當(dāng)什么人了;不拿更不合適,怎么說也是錢??!
李偉杰去了夏薇薇她們的車廂,幾乎是從火車頭走到火車尾。
邁步走進(jìn)車廂,然后找到夏薇薇一行人所在的隔間,李偉杰只見里面的桌子上已經(jīng)擺滿了用過餐的餐盒,看來他們已經(jīng)吃過飯了。
李偉杰前前后后,女人都搞了三個了,人家就算吃飯再慢,也吃完了。
孫堅正在看一份報紙,孫子鋼則在閉目養(yǎng)神。
李偉杰的目光落在陳悅美婦人身上,她女士小西裝外套已經(jīng)脫了,上身穿著白色襯衣,繃得緊緊的,胸部驚心動魄地隆起。
他的目光剛剛落在那道完美的弧度上,就直接跌落下去。
陳悅下身穿著深黑色短裙,裙擺略為窄小,一雙勻稱白皙的美腿倒有大半都露在外面,既惹火又性感,渾身上下充盈著成熟高貴的氣息。
這美婦人是陳悅的母親,這點李偉杰完全不懷疑,因為母女倆長相有五六分相似,可如此傾國傾城的佳人,竟然和眼前這個年近五旬的男人是夫妻,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這實在讓他感覺難以接受。
但轉(zhuǎn)念一想,時下漂亮的女人都是給有本事的男人預(yù)備的,至于成功男人的長相年齡倒是其次了,只要有錢有權(quán),其他的差距就都不是問題了,這倒應(yīng)了那句話,好白菜都被豬拱了張美紅此時正在低頭跟坐在她旁邊的夏薇薇的說話,似乎并沒有注意到李偉杰的到來。
倒是孫美嘉抬頭見李偉杰進(jìn)來,忙喊道:“薇薇姐,你男朋友來了?!?/p>
李偉杰翻翻白眼,有人這么說話的嗎?什么叫你男朋友來了,真是的。
以后有機(jī)會的話,一定要讓小丫頭知道,什么叫禮貌,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