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二娘倒是沒有在軍營,而是安排在了城里居住。
軍營畢竟是男人多的地方,發(fā)生點什么就不好了。
而且不允許帶女人進來的,只有陸明可以例外,其他人都必須要守規(guī)矩。
不是說沒有,而是不允許。
晁蓋聽后點了點頭,“有這個人,鳳雛將軍是有何吩咐嗎?”
龐統(tǒng)清了清嗓子,壓低聲音說道,“近日又有戰(zhàn)事了。這一次梁山軍是肯定要隨軍出戰(zhàn)的。晁蓋,你我雖然相識不久,卻也是老朋友了。你也知道,落草為寇的話,需要納投名狀。而想要出人頭地,在軍營里也是一樣的。”
晁蓋一聽就知道后面是什么了,納投名狀而已。
“鳳雛將軍想要我們做什么,殺誰,盡管吩咐!”
納投名狀其實就是殺人,互相殺過人,其實就有了一種保底。
要是萬不得已,還可以去官府告發(fā),具體的作案時間,作案地點等等。
這聽起來很兒戲,事實上就是一種精神安慰罷了。
倒是吳用在旁邊有些沉思,納投名狀是不會要殺人的。
要么就是干掉濮陽本地的豪強,更有可能是把棘手的問題交給他們處理,然后出事了,還可以甩的一干二凈,一點都不沾邊!
這種情況是沒有很好的解決辦法的,無他,只因為想要生存,就必須要這么做。
這一點在官場也是一樣,有些事情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但是上頭指名道姓要讓你去做。
你不能不做,不做,上頭隨時可以換一個人來取代你。
然而你做了,那么出了事情,最后要擔責的時候,還得是他來。
這是一種很無奈的事情,就是因為權力。權力大,就可以為所欲為。
就可以找到白手套,讓它們干一些自己不能干的事情。
“梁山好漢眾多,秦王已經(jīng)吩咐過了,下一戰(zhàn),諸位有功必賞,有過必罰。吃穿用度,一律跟精銳無異。
“蔡京、高俅和梁剛留不得,而且孫二娘、顧大嫂需要去給王妃們當近衛(wèi)。
“王妃們有專門的女子衛(wèi)隊,女將可以去過,不會難為了她們。只是日后可能無法時常返回家中,所以要是有家室的,另娶一平妻即可?!?/p>
龐統(tǒng)緩緩說道,拉皮條,還是要委婉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