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糧食,出示公驗???”
李四娘輕點了一下,道:
“是,流民動亂的后兩日出的事?!?/p>
“五哥那日回來后說,糧行門口有伙計成日喊話,說縣衙下了命,買糧食得出示公驗,若沒有,就不讓買,咱們這些稻麩,還是五哥從隔壁村中花比世面上還高五文的價格買下的。。。。。。”
余幼嘉聽得臉色微變,暗道一聲不好——
這縣令,顯然是要過河拆橋了!
如今這不出示公驗就不給買糧食的舉動,其實和原先周氏修書讓余家一口紛紛來崇安,卻只肯收下二娘與三娘的舉動是一樣的。
原先余家人與余幼嘉氣惱周氏,其實本質(zhì)上,是覺得這行為不妥。
要知道,新都距離崇安沒有千里,起碼也得有幾百里,周氏縱使是給了銀錢,修書讓余家人過來,余家人肯定也得是破釜沉舟,才肯走上這一遭。
到了崇安,她們就沒了退路。
原本可有更好的解決方法,那就是不要接手余家女眷,或再退一步,直接修書,道明自己還掛念兩個親生女兒,只讓二娘與三娘來崇安。
余家人若聰明,并且有心呵護家中孫輩,一定會放孩子走,說不準還會幫忙遮掩,騙旁人兩個小娘子已死,換兩人一條生路。
如此,周氏與余幼嘉,也不必一開始便做出‘接手一大家子’這樣扎眼的舉動,提心吊膽怕被牽連。。。。。。
若周氏做出這些決定,那無論是余幼嘉還是余家人,大體上雖然會心冷,但終究也是得自己選擇,怪不得旁人。
但,周氏的所作所為,居然是在將一大家子‘騙’到崇安之后,又讓那一大家子‘滾’。
這種情況,又如何能不受到反擊呢?
她當時愿意接手余家這么一大個爛攤子,可也是看在怕余家人生亂,魚死網(wǎng)破將她也拉下水啊!
從前周氏自作聰明的玩了這么一招,如今,這縣令竟也要玩這么一招?
將流民叫來崇安,接手一些身形板正的流民去干活,剩下的流民便不打算管,甚至哪怕流民們花錢,也不愿意給流民們糧食?
那往后這些餓著肚子的流民不繼續(xù)生亂,那才真的是見了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