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徹微微頷首,對一旁的霍端孝示意。
霍端孝上前一步,展開一份早已擬好的文書,朗聲宣讀起來:
“茲奉大慶皇帝陛下諭旨,與羅斯帝國定約如下:”
“第一條:劃定兩國疆界,以勒拿河為界?!?/p>
“勒拿河以東、外興安嶺以南之廣袤土地,包括而不限于土地、島嶼、水域,其主權(quán)皆歸大慶帝國所有,世世不移。”
“勒拿河以西,暫屬羅斯帝國。”
“雙方均不得逾界游牧、屯墾或進行任何形式的侵占活動?!?/p>
哈巴羅夫面露肉疼之色。
如此一來,帝國的東進計劃完全實施不下去了。
光靠勒拿河以西的那些個部落,根本滿足不了羅斯帝國的皮革需求。
但他不敢反駁,只能默默聽著。
“第二條:貿(mào)易互通,準許兩國臣民過界往來,貿(mào)易互市?!?/p>
“然,所有貿(mào)易需在指定之邊市進行,并受大慶官府管轄抽稅,羅斯商人不得私自進入大慶內(nèi)地貿(mào)易?!?/p>
霍端孝每念一條,通譯便緊隨其后翻譯。
哈巴羅夫微微頷首,這對羅斯帝國而言倒是一件好事。
互市政策本就是中原王朝對北方游牧威脅,最常用的外交手段。
但互市也是有利有弊。
當中原王朝強大,北方游牧民族弱小時,互市就是好政策。
北方游牧民族可以通過交易獲得他們想要的,自然不會鋌而走險南下打草谷。
可若是反過來,中原王朝弱小時,互市就沒了意義。
人家都強大了,直接下來強搶不行嘛,憑什么和你交易?
如今大慶比羅斯帝國強大,互市便是雙贏之策。
“第三條:條約簽訂之后,雙方應嚴行查收各自之人?!?/p>
“若有對方逃人入境,應立即遣返,不得收留?!?/p>
“尤以羅斯帝國,需即刻遣返所有于此前沖突中俘獲之大慶軍民,不得延誤!”
“第四條:此后兩國持有罪犯逃入對方境內(nèi)者,行文知照對方,即可遣人捕拿送回,不得藏匿袒護?!?/p>
第三條和第四條是一起的,互相交換罪犯是邦交國之間的基本操作,沒什么好說的。
“第五條:羅斯帝國需限期拆除于勒拿河附近地區(qū)內(nèi),非法修筑之所有軍事堡壘、哨所及居民點,其人員物資一律撤回界西!”
此條旨在清除羅斯在遠東的軍事存在,鞏固大慶新劃定的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