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中兒郎也是人,是人,就要有家。
軍營之中,戚弘毅決意要為項人爾與李詩詩二人辦一場婚禮。
自周勐接令為項人爾李詩詩二人籌備婚禮,便非要拿出一堆紅色和綠色的紙張,分給項人爾與李詩詩,讓他二人立刻寫“文定”,權作定婚。
且要求三日之內,李詩詩須搬出軍營,另謀他處居住,不得與項人爾相見。
旁人都說軍中婚禮,一切從簡便可。
周勐卻是個一根筋的實在人,只說婚禮是一輩子的大事,若依著老人家的舊制,須有“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六禮方可,如今只是互換文定,已然從簡了。
又說他老家中逢著夫妻不和,女方只消說一句“我有紅綠書紙”,管教男方服服貼貼。雖說咱監(jiān)軍定不會負了李姑娘,但兩人既定終身,便是生死榮辱與共,豈可兒戲?
盡管條件不足,卻要盡量按規(guī)矩辦事,才顯得莊重。
既如此,便只好由周勐全權安排。
項人爾揮毫提筆,在紙上寫道:
竹馬配青梅,兩小無猜疑。
檐下共讀書,歡娛在一夕。
一旦負家仇,相去從此辭。
從軍萬里行,渺渺無歸期。
長夜長相思,望北淚泫泣。
十年未回鄉(xiāng),一朝歸故里。
念念不敢忘,孤城待癡女。
相隨行南北,同行奔東西。
生離復死別,相守不相離。
今當求此女,并蒂結鴛侶。
生生復世世,此心終不移。
生當長相守,死當長相憶。
寫完后,用紅紙認真包好,鄭重的交給李詩詩。
李詩詩看過,細眉微蹙,雖說這小詩情真意切,卻總隱隱繞不過一個“死”字,總覺得不吉利。
可轉念一想,她的項人爾畢竟是軍伍粗人,讓他咬文嚼字,才是難為了他了。
于是便收下書信,算是答應了項人爾的求婚。
接下來,便是互贈聘禮嫁妝。
項人爾身無長物,只將身上錦衣刀解下,用雙手捧著,鄭重地交給李詩詩,道:“小詩,此刀以你命名,隨我征戰(zhàn)多年,今將它贈予你,只望它能護你一世周全?!?/p>
李詩詩收下佩刀,抱在懷中,將駿馬紅鴦當做嫁妝,回贈給項人爾,道:“寶馬配英雄,人爾,愿這寶馬能在沙場中,保你平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