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數(shù)年,項人爾又一次站在朝堂之上。
這卻并非是他第一次面對嚴蕃。
記得四年前,項人爾尚在京城之中任錦衣千戶之職,深得指揮使陸昭賞識。
有一次,錦衣指揮使陸昭受首輔嚴蕃邀請參加酒宴,陸昭特命項人爾陪同,欲助其結(jié)交權(quán)貴,借以平步青云。
宴席之上,高高在上的權(quán)貴們推杯換盞,觥籌交錯;一旁作陪的小官們則唯唯諾諾,低眉順眼。
席間,嚴蕃之子嚴仕龍尤為囂張荒唐。
待酒過三巡,嚴仕龍竟安排貌美女子數(shù)十人,以口含酒,款款送至賓客口中,唇舌相交之間,津液交融,備顯淫亂。
親眼見到這些在朝堂之上滿口禮儀道德的官員們,私下里竟如此荒淫無倫,丑態(tài)百出,項人爾的忍耐到達了極限。
忍無可忍,無需再忍。
項人爾年輕氣盛,竟當(dāng)場摔杯而起,憤而離席。
正是因此,項人爾得罪權(quán)貴,被貶至東南,形同流放。
幸得皇天不負,得逢戚將軍,抗倭報國,才如獲新生。
此次回京,項人爾要用錦衣面圣之特權(quán),于朝堂之上當(dāng)眾彈劾首輔嚴蕃。
天子腳下,皇城之中。
項人爾立于百官之前,面對那張高高在上的龍椅,向皇帝彈劾嚴蕃十大罪:
一告嚴蕃專擅國事。
欺君罔上,越俎代庖,而使天下之事,常出于其一人之手。
二告嚴蕃貪污納賄。
嚴蕃公然索要錢財,助長奉承之風(fēng)。其義子蔡文華任雄關(guān)監(jiān)軍,卻貪財怕事,屢次阻撓西南平叛,并搜刮民脂民膏獻于首輔宅邸。
三告嚴蕃賣官鬻爵。
推薦其子嚴仕龍為吏部侍郎,把持吏部大權(quán),更將大小官職明碼標價,破壞官員制度。
四告嚴蕃嫉賢妒能。
嚴蕃擅自加害大臣,只因工部尚書周一岱潔身自好,不與嚴蕃同流合污,竟遭其構(gòu)陷,殺害于錦衣獄中。
五告嚴蕃箝制言官。
嚴蕃威逼利誘,牽制進諫人員,堵塞言路。
六告嚴蕃暗結(jié)藩王。
其與平南王朱昊祖暗中勾連,對其逾制擴軍視而不見,以致西南叛亂。
七告嚴蕃結(jié)黨營私。
朝廷上下,遍布黨羽,其門生故吏無數(shù),女婿劉晉元更是官居工部侍郎。
八告嚴蕃公器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