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說起美國的一些慈善大佬,大家都是敬佩不已,比如比爾蓋茨承諾,死后要把95%的財產(chǎn)捐給蓋茨基金會,而“股神”沃倫-巴菲特更是搞了一個“捐贈誓言”(givingpledge)組織,很多美國富豪加入,承諾將會捐贈一半以上的財富。
相反,中國的富豪們,在慈善方面,很少聽說有人要捐90%,甚至捐一半的,最多每年捐點錢。
那么問題來了,美國富豪們?yōu)楹芜@么大方的捐贈?其實說到底,還是為了避稅,只是打著個做慈善的幌子而已。
我們先要說說美國的遺產(chǎn)稅,在1916年的時候就開征了,高達40%,后來為了避免富豪們鉆空子,生前把財產(chǎn)贈與了,于是又開贈與稅,最高一級高達50%。
也就是說,如果這些富豪們把財產(chǎn)給后,立馬被國家拿去一半,更重要的是,美國的這個稅收政策是有點奇葩的,那就是賬面上的錢。是不能用來繳稅的。
舉個例子,一個富豪有1000億美元的遺產(chǎn)留給子女,后代先要籌集500億美元把稅交了,然后再拿到這1000億美元,而不是直接從這1000億美元中扣走500億美元,給你500億美元。
這就導致很多人連交稅的錢都湊不起,四處借款,變賣房子、資產(chǎn)等等才湊夠500億美元,然后才能拿到父母的這1000億美元,要是湊不起500億美元,不好意思,這1000億美元你拿不到。
于是富豪們就想了一個辦法,那就是成立一個私人慈善基金會唄,把自己的財產(chǎn)全部轉(zhuǎn)入進去,這樣不用交稅了啊,而私人慈善基金會的章程,可以由自己定的,誰來負責都是自己說了算。
那么讓子女負責基金會就行了,然后可以給子女開高工資,高消費都行,反正每年只要拿出基金會的5%用于慈善相關的事情就行了,這樣錢又到子女手中了,不用交稅了。
當然,還有各種操作,比如基金會給某大學捐個樓,子女就可以去讀書了啊,美國鼓勵慈善,還有捐贈者的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慈善基金的收益稅減免等等。
事實上,政府也清楚大家這么做是為了避稅,但這樣做也保證了這些富豪們把錢留在了美國,因為這些錢最后還是回到美國的建設上去了,因為這些基金會多多少少也會拿出錢來發(fā)展醫(yī)療、貧困救濟等,還是有功勞的。
如果政府要強征遺產(chǎn)稅,說不定這些富豪移民到不收稅的國家去了,那就更虧了,所以政府也允許大家這么做,這是共贏。
而在國內(nèi),不管是設立基金會,還是直接捐款,那可是真的捐出去了,是真捐,不像國外的基金會,其實是“假捐”,所以國內(nèi)很少有富豪這么干,大家都按自己的實力去捐款。
老四不由得感慨一句:“這萬惡的美帝,連捐款都可以搞得這么清新脫俗?。谫Y捐了!”
于是老四把手里的資金劃拉了一下,湊了一百億美元,成立了自己的基金會,并且明確承諾:“這些錢將全部用在米國的各種救助上。”
珍妮和艾米麗趁機推波助瀾,找來媒體大肆宣傳。一時間,全美的人都知道了一個叫fourthmaster的人和他的慈善基金。
主要是這個fourthmaster還是個大學生,一個大學生創(chuàng)業(yè)不新鮮。但是能把事業(yè)做這么大那就新鮮了!
加上百億美金的慈善基金,這對于一個學生來說,可以稱之為奇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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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們,票票還有嗎?已經(jīng)被人家超了,從第一落到了第三,太氣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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