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李鳳蘭男人犧牲之后說起,主要就是圍繞,滿滿爸留下的房產以及用撫恤金買下的一處房產,滿滿爸的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鳳蘭應該享有百分之七十五的份額,
后面的撫恤金,滿滿并沒有成年,李鳳蘭要撫養(yǎng)未成年子女,李鳳蘭有獨立支配的撫恤金的權利,雖然房子放在于滿滿名下,但是房子應該獨屬于李鳳蘭。
宋式玉準備的很充分,有理有據。
鳳蘭拉了拉宋式玉,這跟在家說的不一樣。
宋式玉安撫的拍了拍鳳蘭的手,小聲的說“我們只是主張,對方還得辯護,不會按照我說的給的,你不要心軟,你聽著,你媽他們肯定一分不想給你”
審判長讓被告方答辯。
老三公司的法務,首先拿出部隊給出具的證明,撫恤金是部隊上給于滿滿的生活以及教育資金,是單獨給烈士子女的,烈士配偶方面,部隊上照顧安排了一份工作。
接著又舉證了吳知秋李滿倉作為實際撫養(yǎng)方這些年的花費,已經遠超撫恤金很多倍。
當初買房子完全是吳知秋的贈與行為,跟李鳳蘭沒有任何的關系。
之前滿滿爸爸留下的房產,已經被于滿滿出售,被告方可以按照比例退還售房款。
法務舉證完畢,宋式玉臉鐵青,動遷房他們要不到全部,他有準備,他估摸著能要到一半,但沒想到,之前那房子被于滿滿給賣了,動遷這房子跟撫養(yǎng)費掛上鉤了。
宋式玉:“審判長,于滿滿出售房屋沒有經過李鳳蘭的同意,我認為買賣無效”
審判長翻閱著證據“買賣合理合法,買賣成立,原告只能要求分割售房款。”
宋式玉咬牙切齒“售房款是多少?是不是符合市場價格?!?/p>
“四萬,符合周邊的成交價格”現在這種房子根本就沒人賣,所以也沒什么市場價格。
宋式玉:“那房子動遷了至少幾百萬,原告把我們當傻子糊弄呢”
法務:“原告不要以沒有發(fā)生的情況作為猜想,房子出售符合現在的市場價格?!?/p>
宋式玉:“你這是在狡辯,都知道要動遷,誰會這個時候賣房子”
法務滿臉嚴肅:“我當事人作為成年人,而且是她名下的房產,她想什么時候賣,她都有決策權,只能說原告你們的主張晚了”
宋式玉氣的倒仰“審判長,房子肯定是賣給李家人了,他們就是想霸占李鳳蘭這套房子”
審判長:“肅靜!買賣合法有效,還有沒有其他訴求證據”
宋式玉氣的直喘粗氣,明顯法院是向著于滿滿。
“再有就是李鳳蘭的贍養(yǎng)問題,于滿滿每個月應該給李鳳蘭贍養(yǎng)費。”
審判長看了眼鳳蘭的年紀“李鳳蘭沒有重大疾病,沒有年滿六十周歲,法院不支持”
宋式玉……
案件比較簡單,法院當庭宣判,于滿滿退還給李鳳蘭三萬元的售房款。
吳知秋當庭把錢給了。
之后一家人一個眼神都沒有給鳳蘭,直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