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比劉茂才的激烈反對,要高明得多,也更難應(yīng)對。
林昭遠心里清楚,宋昌明這是要摘桃子,同時給他埋雷。
如果自己堅持不退讓,就是“不顧大局”、“脫離實際”。
如果退讓,這個規(guī)定的效力就要大打折扣。
他必須找到一個平衡點。
“市長說的有道理?!?/p>
林昭遠點了點頭,似乎接受了宋昌明的說法。
“是我考慮得還不夠周全?!?/p>
他看向宋昌明,目光坦誠。
“這樣吧,為了兼顧規(guī)范和效率,我提議在規(guī)定里增加一條補充條款?!?/p>
“遇有特別緊急、影響重大的事項,可由市委書記、市長先行協(xié)商處置,事后二十四小時內(nèi),再向常委會進行書面通報?!?/p>
林昭遠說完,會議室里再次陷入寂靜。
宋昌明的手指,在桌面上停住了。
他瞇起眼睛,審視著林昭遠。
這個年輕人,比他想象的要棘手。
這個條款,看似是一個巨大的讓步,給了他和書記同等的“先行處置權(quán)”。
但前提是“協(xié)商”。
只要林昭遠不同意,他就不能動。
而且,事后通報變成了有時限的書面通報,這等于把所有緊急處置都留下了明確的證據(jù)。
更重要的是,林昭遠主動提出這個妥協(xié)方案,展現(xiàn)了從善如流的姿態(tài),反而讓宋昌明自己陷入了被動。
如果他再反對,就顯得是他自己想搞一言堂,是他自己不愿意接受監(jiān)督。
高,實在是高。
宋昌明的心沉了下去。
他意識到,自己還是小看了這個從殯儀館爬出來的人。
“我同意林書記的補充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