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份證言都與物證嚴絲合縫,將沈家眾人的罪行牢牢釘死。
沈家四人臉色已逐漸灰敗……
沈容之萬萬沒想到,今日這步步緊逼、無一疏漏的死局,竟是那個曾與他青梅竹馬、互訴衷腸的陸昭若,早已精心布下的!
從前,她是那本溫婉,對自己事事順從。
林映漁也沒有想到,她跟著容郎千里迢迢歸家,滿心以為等待她的是錦衣玉食、仆從環(huán)繞,與那所謂的主母斗斗法、奪奪寵,不過是富貴閑余的一點消遣。
卻沒想到,竟會站在公堂之上,被羅列了一身的罪名……
她看向陸昭若,這個深宅的婦女,比她想象中的厲害。
“將那名嬰孩也抱進來,取清水。”
知州肅然道。
冬柔將嬰孩抱到堂中。
一碗清水當即被奉上。
衙役依令刺破沈容之指尖,擠出一滴血落入水中,隨即又小心翼翼地在嬰孩指尖輕刺一下,血珠滴入碗中。
在全場屏息凝視之下,那兩滴血在水中緩緩相融。
再無絲毫疑問。
“血融于水,親緣已證!”
書吏高聲唱道。
至此,所有罪狀鐵證如山。
陸昭若所告的“別籍異財”、“有妻更娶”、“縱容犯罪”、“謀殺卑幼”……條條坐實!
知州驚堂木重重一拍,聲震公堂:“沈容之!你身為人子、人夫,卻背親棄家,遠遁海外;父母在而別籍異財,擅自分割家產;更有妻更娶,停妻再娶,置國法禮制于不顧;還以妾為妻,妻妾失序,亂倫敗俗!數罪并罰,依《屬刑統(tǒng)》,當徒三年,流三千里!”
“林映漁!你以卑賤之身,僭越正堂,妻妾失序;妾媵詈罵主母,以下犯上;更毆傷緦麻以上親——陸巡檢乃朝廷命官,你竟敢毆辱,實屬毆傷官員,干名犯義!數罪疊加,依律當杖一百,徒三年!”
“然,念你身懷六甲,所生長女未滿三歲,依律產后百日方可行刑,再攜女前往服刑之地!今日起,收監(jiān)候決!”
“沈青書、張氏!你二人身為尊長,竟父母在而別籍異財,縱子竊家,敗壞門風;更縱容子孫違犯教令,對沈容之重婚之罪不察不究,反從中遮掩,失德失責!依律,當各杖八十,徒二年!”
“張氏!你更犯尊長謀殺卑幼之十惡重罪!依律,當處絞刑!”
張氏聽到‘絞刑’二字,嚇得渾身癱軟在地上,淚流滿面……
她就在前日還盤桓著的美夢,日后沈家就是吉州城頭等大戶,將來孫子可以入朝當官,沈家的榮華富貴,指日可待……
如今,怎么就是‘絞刑’?
不!不該是這樣的!
她為這個家算計了一輩子,熬盡了心血,眼看就要攀上頂峰……怎能就這樣一頭栽進爛泥里,落得個繩勒脖頸、斷氣絕命的下場?
很快,她想起了什么,跪直了身子,高聲叫道:“知州大人!您不能判我們!我們沈家是御賜的‘忠商’!新帝告廟后特頒《犒賞三朝忠商詔》,我家祖上是實打實給太祖獻過軍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