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爺爺也來了,遞給了警察一份證明,語氣哀傷又悲愴。
“我這些時間調查出來的,原來我那么信任的女婿,害死了我的女兒!”
這件事情,徹底驚動了局長。
因為當時我媽死的時候,就流言紛紛,但我們家沒有追究。
局長一把握住爺爺的手。
“老爺子,你放心,我絕對秉公處理!”
這件事已經過去了25年,我對于定罪不抱希望。
強奸罪也能把宋秉正按進監(jiān)獄。
當天晚上,我和爺爺一起在家吃了頓團圓飯,他同時也把名下所有股份轉給了我。
我也因此變得繁忙。
顧華年和我的婚事,自然交由了爺爺去辦。
幾天后,一名律師聯系到了我。
“趙小姐,你母親留給了你一件東西,希望你能來取一下!”
我到了地方,接過了一個牛皮袋子。
看到里面的東西的一瞬間,我徹底的心寒了,原來這才是宋秉正要殺我媽的原因。
幾乎是毫不猶豫,我把證物交給了警察。
原來10年前,宋秉正接觸過毒品,還涉嫌販毒。
這些都被我媽發(fā)現了,還保留了證據。
但是考慮到我太小了,她和宋秉正約法三章。
“第一,不能威脅到我和爺爺的生命!”
“第二,不能再接觸這個東西!”
“第三,接觸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