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章回顧:小李在天津碼頭蹲煤堆幫老張找回糧票,用3斤自存糧票補差額,工人聯(lián)防隊1個月讓盜竊案下降80%。
老張牽頭報名時還提了“巡邏不兇商戶”的條件——這份“先幫后管”的經(jīng)驗,成了陳宇籌備公安學(xué)校的核心素材。)
3月的天津還裹著料峭的風(fēng),籌備處的煤爐燒得正旺,黑鐵爐蓋沾著半融的煤渣,熱氣裹著油墨味飄滿整間屋子。
陳宇剛把《基層公安工作手冊(初稿)》放在木桌上,封面上“法律基礎(chǔ)”四個宋體字就被一只粗糙的手按住——是周師傅,1938年就當(dāng)警察的老教員,戴一副鏡腿纏了膠布的舊眼鏡,手里搪瓷缸的磕痕比他的警齡還多。
“教啥法律?”周師傅的天津話帶著股子硬氣,指尖摩挲著初稿第12頁的“法律條文”章節(jié),指腹的老繭刮得紙頁沙沙響,“抓特務(wù)靠的是‘看眼神’。
1948年俺在南馬路抓漢奸,那小子見了俺眼神飄得跟驚鳥似的,每秒眨5次眼,左手還不自覺摸口袋——那口袋里就藏著軍火清單!”
“現(xiàn)在是新中國!”趙剛猛地湊過來,手掌按在“海鯊案判例”那頁,指節(jié)因為用力泛白,“去年抓海鯊時,光靠‘看眼神’能定案?得要工人老王的證言。
他說‘海鯊每月15號晚8點去碼頭收走私貨’,還得要施爾昌的抓捕記錄——他爬通風(fēng)管時記下的貨箱編號,最后再套《刑法》第116條‘走私罪’,缺一樣,海鯊都能翻供!”
周師傅的臉漲得通紅,搪瓷缸往桌上一頓,缸底的煤渣震掉兩粒:“俺們那會兒沒法律,照樣抓了27個特務(wù)!你這條文寫得比裹腳布還長,基層干警記都記不住,咋抓特務(wù)?”
陳宇抬手按住兩人的胳膊,指尖先碰了碰周師傅的搪瓷缸(溫度還燙,估計剛續(xù)的熱水),又指了指初稿封面上的空白處。
“別吵,咱們各教一堂課。周師傅教‘眼神識別’,就講1948年抓漢奸的細(xì)節(jié)。
趙剛教‘法律查緝’,帶上海鯊案的判決書原件。
30個學(xué)員,投票選誰的課更有用——輸贏不是領(lǐng)導(dǎo)定,是基層說了算。”
三天后的教室擠得滿滿當(dāng)當(dāng),木桌的縫隙里還卡著上節(jié)課的粉筆頭。周師傅站在講臺前,雙手撐著桌沿,腰板挺得筆直。
“大家看俺的眼睛——要是特務(wù),你問他‘昨晚去哪了’,他眼神會往左上飄,還會下意識摸耳朵。
1948年那漢奸,俺問他‘貨藏哪了’,他不僅眨眼快,左眼皮還跳,那是緊張得神經(jīng)抽!”他邊說邊比劃,右手食指模仿眼皮跳動,每秒1次的頻率精準(zhǔn)得像鐘表。
輪到趙剛時,他抱著個牛皮紙檔案袋走上臺,掏出的海鯊案判決書還帶著法院的紅印,展開時紙頁簌簌響。
“大家看第3頁證人證言,”他用鉛筆尖指著老王的簽名,筆尖戳得紙頁微微凹陷。
“老王說‘海鯊的貨箱上有個三角標(biāo)記’,這是關(guān)鍵證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