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但更多的還是庸才、蠢才、奴才!所以必須改變考試內(nèi)容,要以新學(xué)、國家大事為主。”
“最好還要增加策論?!庇腥颂嶙h。
“對,就是要問如何治國、治民的策論?!鼻貢r竹笑著說,“這樣大家不會認為我舊瓶裝新酒了吧?”
“那是當然,其實科舉也有不少好處,可惜好經(jīng)讓人給念歪了?!敝袊鴳T有賣官鬻爵,但無論如何有錢,想買一個舉人卻是萬萬辦不到的。
“以前任用官員還有一個弊端,就是一上來就授予官職,試想:一個讀書人,辛辛苦苦讀了這么多年書,根本就沒有接觸過多少實際,更談不上治國本領(lǐng),驟然取得高位,甚為不利。等今年招考公務(wù)員后,必定要先在下面鍛煉一番,先從吏做起,積累經(jīng)驗,增長才干——沒有人生下來就是會做官的?!?/p>
在公務(wù)員招考上也達成了統(tǒng)一意見,大家把注意力轉(zhuǎn)移到爭議最大的第四點上來,聽秦時竹詳細解釋:
“首先,要改變目前的薪水發(fā)放方式,要設(shè)立級別和職別的區(qū)分,每一個公務(wù)員,其個人薪水由級別薪水和職別薪水相加而組成。級別我初步擬定為16級,分別為科員三級,正副所長各一級,正副科長各一級,正副局長各一級,正副縣長各一級,正副廳長各一級,民政長一級,各省都督一級,巡閱使一級;晉升由兩個因素決定,其一為資歷,凡每滿五年無工作差錯,無不良記錄,薪水可自動上浮一檔,如果某人二十歲出任公務(wù)員,五十歲退休,中間沒擔任過任何官職,其退休時的級別應(yīng)該是副科長級;其二為職別,比如科員提拔為科長后,其級別要相應(yīng)上調(diào),且不再因職別降低而降低,如果某人在級別上是副縣長級,但后來因正常原因不再擔任副縣長,他的級別應(yīng)該得到保留,沒有貪污腐敗、徇私舞弊、工作失職等應(yīng)該追究責任的行為,級別一般不予降低?!?/p>
這比較好理解,級別就相當于清代的品秩,如正二品、從三品之類,職別就相當于官職,如提督、巡撫一類。
“其次,要設(shè)立合理的退休年齡,凡正科長及以下公務(wù)員,年滿50歲退休,縣、局一級,55歲退休,廳一級,60歲退休,各省民政長、都督65歲退休,巡閱使應(yīng)該是由中央規(guī)定吧,我想我干到65歲也差不多了。”民國初年,人均壽命不高,人生七十古來稀,對于這個退休年齡,大家也覺得可以接受。
“再次,要發(fā)放退休薪水。從古至今,官員退居鄉(xiāng)間后,除朝廷恩典,其本人是沒有俸祿來源的,這就造成了一個弊端。在位官員由于擔心告老還鄉(xiāng)以后的生活,會拼命想著撈錢,借口名正言順,做起來冠冕堂皇。有些人很清高,不肯做此舉動,但晚景凄涼,不足為例。我想,如果能在退休后仍然給他們發(fā)放部分薪水,維持一個相對體面的生活,他們在位期間伸手貪污的欲望就要降低很多吧?”
“復(fù)生兄,我反對!”熊希齡第一個出來表示不同意見,“你的設(shè)想是好的,但人的貪欲是無止境的,有了十萬想百萬,有了百萬想千萬,你看看奕劻,不可謂沒錢吧?但照樣還是來者不拒。所以我覺得這個制度沒什么必要,白白增加開支而已?!?